訴訟時效不僅適用於請求權嗎?
一、訴訟時效不僅適用於請求權嗎?
訴訟時效僅適用於請求權,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該時效期間屆滿後,債務人可以拒絕履行其給付義務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制度。
【訴訟時效法定原則】《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條 : 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由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無效。
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預先放棄無效。
二、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後果?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訴訟時效制度要求,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應當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能強制義務人履行。簡言之,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對權利人的訴訟請求法院不再予以保護。但是,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在此限。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傷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1、普通訴訟時效分為一般訴訟時效期間和最長訴訟時效期間。
(1)一般訴訟時效為三年。
(2)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2、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發生障礙,但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國家不予保護,不等於權利人的請求權消滅。
3、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審理中,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4、調解結案的,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義務人不得以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為由反悔。義務人不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權利人照樣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5、20年期限如果還不夠用的,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最注重時效的法律規定主要集中就是在《民法典》當中,訴訟時效是由適用情形方面的一些規定的,通常狀況之下僅僅是適用於財產方面的一些債權的請求權,對於其他類型的一些權益可能並不能夠適用,這一點是需要學習重視並且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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