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主張權利能否中斷訴訟時效?
一、口頭主張權利能否中斷訴訟時效?
可以中斷,但是實踐中發生這一爭議的時候,主張已經提出口頭要求的一方在對方否認的情況下是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的,也就是説,如果對方否認,那麼這個口頭提出要求的情況是很難被證明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二)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三)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 下列事項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一)申請仲裁;
(二)申請支付令;
(三)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
(四)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
(五)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
(六)申請強制執行;
(七)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
(八)在訴訟中主張抵銷;
(九)其他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
對於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意義是非常大的,特別是對於訴訟時效屆滿的相關事項,在存在上述法律規定的條件時,是可以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在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在受理相關案件時,如果出現訴訟時效屆滿的情況下是可以不予受理的。
-
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審理的特點是什麼
有些特別簡單的民事糾紛,法庭在審理的時候其實所用的程序就是簡易程序,因為這些非常簡單的民事糾紛沒有必要過度的浪費司法資源,通過簡易程序本身也能夠提高法庭的庭審效率。民訴法當中對簡易程序的特點和適用條件都有規定,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審...
-
管轄權異議應提交的證據是什麼
一、管轄權異議應提交的證據是什麼管轄權異議的證據主要涵蓋幾個方面即可。1、能證明訴訟標的的發生地點的證據;2、證明受理法院無權管轄此訴訟標的的法律規定即可。二、管轄權異議證據的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
-
已結案移送管轄撤訴是合理的嗎?
一、已結案移送管轄撤訴是合理的嗎?是不合理的。撤訴,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宣告判決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訴的行為。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不論是當事人申請撤訴還是按撤訴處理的,都...
-
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
一、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申請破產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效力,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為,使權利義務關係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