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如何證明?
一、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如何證明?
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請求(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作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對方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於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書面材料,如通知,律師函,對方作出同意給付、分期給付的承諾,證人證言、電話錄音、短信(後三方儘量有其他輔助證據)。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果
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發生後,已經過的時效期間歸於無效,中斷事由存續期間,時效不進行,中斷事由終止時,重新計算時效期間。但如何確認中斷事由的終止,因事由的性質有別而有所不同:
(1)因請求或同意中斷時效的,書面通知應以到達相對人時為事由終止;口頭通知應以相對人瞭解時為事由終止。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後,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
(2)因提起訴訟或仲裁中斷時效的,應於訴訟終結或法院作出裁判時為事由終止;權利人申請執行程序的,應以執行程序完畢之時為事由終止。
(3)因調解中斷時效的,調處失敗的,以失敗之時為事由終止;調處成功而達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時為事由終止。
三、訴訟時效中斷的條件
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於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為,使權利義務關係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的意義,當然應予以中斷。
1.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
2.請求。這裏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作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這一行為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序外向義務人行使請求權。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
3.認諾。即義務人在訴訟時效進行中直接向權利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基於義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並即時重新起算。認諾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包括部分清償、請求延期給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等。
對於訴訟時效中斷的具體情況,應當由當事人向司法機關提供相關證據進行認定,由司法機關來進行裁決處理,如果符合訴訟時效中斷的條件的,則可以重新計算並重新獲得訴訟時效,如果不能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則司法機關是可以不予受理的。
-
法院起訴費用的標準有哪些
我國是一個法制的國家,推行的是依法治國的基本國策,法律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在實踐中,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時通過訴訟來解決。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法律費用,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法院起訴費用的標準,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一、法院起訴費用...
-
民事訴訟公告送達都存有哪些問題?
一、民事訴訟公告送達《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該法司法解釋第88條規定: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
-
那開庭了幾天出判決書?
一、那開庭了幾天出判決書?民事案件開庭之後一般是兩個月內會出判決書,案件爭議大或者影響大的,出判決的時間就會晚一些,當事人可以給法官打電話詢問案件進展,傳票上有法官聯繫方式。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
-
公司民事訴訟狀的規定是什麼
公司有可能會因為債務債權或者貨物的質量等各種原因跟其他機構產生民事糾紛的,而且有些民事官司的原告方就是屬於公司的。但可能也是因為公司在人們心目當中感覺規模是比較龐大的,所以才會另眼相看公司民事訴訟狀,小編就通過下面的這些資料給大家介紹一下。公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