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訴訟管轄

無獨三提第三人撤銷之訴可以嗎?

通常是不可以的。第三人撤銷之訴作為一種非常救濟制度,其立法目的在於通過撤銷錯誤的生效裁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第三人利益。對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審查是此類案件的審理前提和重點。法律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

無獨三提第三人撤銷之訴可以嗎?

審判實踐中,如何認定“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的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是此類訴訟審理的難點,其判斷標準是生效裁判是否為該第三人設定了權利義務

第三人撤銷之訴構成要件的第一前提即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提起該訴訟的主體資格,其主體條件為原訴審理程序中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或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是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的,可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第三人撤銷之訴構成要件的第一前提即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提起該訴訟的主體資格,其主體條件為原訴審理程序中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或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兩者區分的標誌是訴訟標的,即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請求法院裁判的民事法律關係。審判實踐中,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比較容易界定,而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則需視案件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難以概括而論。

因此可以發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一定是具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如果當事人他不是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他自然是不能夠發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首先他必須是具備獨立請求權的,也就是雖然他在原來的訴訟案件中沒有作為原被告雙方來出席本次案件,但是最終的判決是侵害到了當事人的相關合法權益,那麼才能夠稱之為獨立的第三人,能發起第三人撤銷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