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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規定民事糾紛起訴費多少錢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現在遇到一些民事糾紛的時候,很多人都傾向於通過訴訟方式來處理,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官對糾紛作出判決處理。但通過公權力處理民事糾紛的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那法律中規定民事糾紛起訴費多少錢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法律中規定民事糾紛起訴費多少錢

1、非財產案件受理

非財產案件,是指因人身關係和人身非財產關係發生爭議而提起訴訟的案件。《收費辦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於1999年6月19日通過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規定,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按件計徵,涉及財產的部分依不同情況處理:

離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

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財產案件受理費

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根據《收費辦法》的規定,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和金額,實行依率遞減的原則計算收取。其具體收費標準是:

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

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超過50萬元到11313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民事糾紛的類型有很多,然而針對不同類型的民事糾紛,法律中規定的收費標準是不同的,其中可以區分為財產類案件和非財產類案件,其中對財產類案件的收費自然就是要高一些的。要是你對民事糾紛起訴費多少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