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民事糾紛請律師費用多少錢?

一、民事糾紛請律師費用多少錢?

民事糾紛請律師費用多少錢?

1、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複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2、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4、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6、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二、訴訟費要多少錢?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

4、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5、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交納: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30元;

(2)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

6、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50元。

7、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8、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50萬元以下的按標的×0.5% 50交納;50萬元以上的按標的×0.1% 2000交納。

9、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30元;財產保全金額1千元至10萬元的按財產保全額×1% 20元計算;超過10萬元的,按財產保全額×0.5% 520元交納。

10、其他訴訟費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收費辦法收取。

11、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的,受理費每件為50元。

在司法實踐中,律師可以根據自己對法律適用的瞭解來幫忙當事人進行訴訟處理,並獲得一定的收入,相關情況可以根據實際的案件嚴重程序,以及律師的付出情況來進行認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