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運費打官司需要準備什麼證據
準備雙方運輸合同、證明運輸合同合法有效的證據、證明承運人已經按照運輸合同所載明的內容履行了按期將貨物交付給指定收貨人的證據、證明收貨人簽收貨物並在約定的檢驗期限或合理的檢驗期限內未對貨物的數量及損毀等情況提出異議的證據、拖欠運費的託運人或收貨人的身份信息或法人信息,形成起訴狀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相關的合法權益。
承運人已經按照運單的記載並依約履行了向託運人指定收貨人交付貨物的義務,且收貨人並未在約定的期限或合理的檢驗期限內對貨物的數量損毀等情況提出異議的,託運人或收貨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運輸費用,否則承運人有權將貨物留置,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解除合同後如何處理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
-
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合同法定解除事由,在《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四條有明確規定,該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
-
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保險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條件,根據保險法第16條第二款的規定,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匯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依此規定,保險人行使解除權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投保人在主觀上具...
-
解除買房合同注意事項
如果買房合同中對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有約定則從其約定。沒有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買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租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