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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場民事訴訟多少錢多長時間?

一、打一場民事訴訟多少錢多長時間?

打一場民事訴訟多少錢多長時間?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標準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民事訴訟的時間

民事訴訟的時間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關於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序的為立案之日起六個月,特殊情況經批准可延長;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二審程序中,對判決的上訴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需延長,由院長批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在刑事案件中,公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為受理後二個月,至遲不超過三個月,有特殊情況的可延長;對於自訴案件中被告人被羈押的,審限與公訴案件一樣,被告人未被羈押的,審限為受理後六個月刑事案件的二審程序,一般應在受理後二個月內審結,法定及特殊情況經批准可延長。行政案件的一審審理期限為六個月,特殊情況經批准可延長,二審審理期限為三個月,同樣,有特殊情況經批准可延長。審理過程中,如出現公告、鑑定、管轄權異議等情況,則相應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打一場民事訴訟的具體情況,應當由當事人向司法機關進行諮詢瞭解,特別是不同的涉案情況所認定的具體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並按照規定來交納有關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