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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民法總則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籤各種協議、合同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協議或法律規定,當一方違約時需要向另一方交付的賠償金。一旦出現違反合同相關約定的情況,就需要交付違約金。那麼違約金有上限嗎,接下來讓我們跟隨本站小編的腳步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違約金上限是多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二、違約金

違約金可分為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

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典》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

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於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約金沒有規定的比例,雙方都接受就行。違約金的比例規定要看具體的內容,如開發商延期交房,其違約賠償為萬分之二;買方違約,定金不能收回,賣方違約加倍返還定金等。一般涉及到開發商違約的內容,賠償的比例就較低。司法解釋中的“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應該是對合同法違約金過高的一個註解,而不是對違約金比例的規定。

由上文我們可以看出,合約人在簽訂合同條款後就表示了對合同的認同,就已經具有了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都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裏支付相應的違約金。而違約金的上限要根據損失的具體程度來計算。一旦出現違約的情況,也希望大家按照約定依法賠償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