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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起訴嗎?

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起訴嗎?

一、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起訴嗎?

1、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起訴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規定,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2、勞動爭議案件在法院被視作普通民事案件。法院處理勞動爭議所適用的模式,是二審終審制;處理勞動爭議所適用的程序規則,也是普通民事案件所適用的程序規則。

3、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4、勞動仲裁成功的概率可能大,也有可能不大,因為每個勞動仲裁的案件情況有所不同,所以勞動仲裁的成功概率,需要根據案件事實進行具體確定,如果用人單位確實違法的,成功概率是很大的;反之,如果用人單位並無違法,那麼成功概率就可想而知,所以對於這個問題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二、勞動仲裁費用一般要多少錢?

1、勞動仲裁費用一般為零元,也即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

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2、勞務仲裁的證據

(1)勞動者入職方面的證明:如,《入職登記表》、《聘用書》等;

(2)勞動者工作內容方面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入職登記表》、《崗位調整通知》、《借調函》、《崗位説明書》、《員工績效考核表》等;

(3)關於約定工資、工作時間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

(4)勞動者工資發放的證明:如,《工資條》、《銀行打卡記錄》等;

(5)勞動者具體工作時間的證明:如,《考勤表》、《考勤記錄》等;

(6)勞動者離職方面的資料:如,《離職交接表》、《辭退書》、《辭職申請》等。

單位與職員因為工資的支付等事宜發生勞動糾紛的,不能在糾紛發生後直接向法院起訴,而是需要先依法提出勞動仲裁的請求,提出此請求的時候,需要提交與勞動爭議相關的證據。若是在拿到仲裁機構的裁決書後,對裁決不服當然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