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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注意事項是什麼,遺囑公證的程序是什麼

對於這個話題大家可能並不陌生,就算在現實生活中接觸不到,但是大家經常看電視也能看到這個相關話題,但是遺囑其實是比較複雜的,涉及的東西也比較多,所以遺囑注意事項是什麼?遺囑公證的程序是什麼?小編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公證遺囑注意事項是什麼?遺囑公證的程序是什麼?

公證遺囑,一般是由立囑人親自到住所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如有老人行動不便等特殊情況也可與具體的公證處協商上門辦理。公證遺囑應當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由其中一名公證人員在公證書上署名。

公證遺囑已不再具有最高效力!

如果遺囑人作出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被視為撤銷遺囑有關內容。如果幾個遺囑內容不一致,則以遺囑為準。可認為公證遺囑已不再是遺囑效力最高的形式,即使立遺囑時,如果內容被撤銷或變更,也可以直接立其他形式的遺囑。

訂立公證遺囑應到公證機關依法定程序進行,且只能由立遺囑人親自進行,代理人不得代理。

具體規則如下:

①遺囑公證由當事人,即立遺囑人住所地的公證處辦理。

②立遺囑人應向公證處提出申請,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③立遺囑人申請遺囑公證應提交下列材料:

A.身份證明;

B.遺囑所涉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④公證處認為符合規定、決定受理申請的,將發給受理通知單,並按規定標準收取公證費。

⑤公證人員會通過詢問證人、調取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現場勘驗、進行鑑定等方式,對遺囑涉及的事項、財產進行審查

⑥遺囑公證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由其中一名公證員在公證書上署名。

⑦經公證人員審查合格。認為可以出具證明,承辦公證員草擬公證書後,連同卷宗報公證處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證員審批。

⑧審批合格後,製作公證書,按司法部規定或批准的格式製作,不得塗改、挖改,必須修改的應加蓋公證處校對章。

標籤:遺囑 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