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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認定書籤字注意事項有哪些?

責任認定書籤字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責任認定書籤字注意事項有哪些?

1、事故認定書上所描述的情況與實際狀況是否一致,如果不符,可以要求更正。

2、按照規定,在簽收交警送達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時,雖然簽上了名字,但並不代表就是同意了《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劃分,只能證明收到了這份《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二、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雙方簽字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會給當事人,且不需要雙方都簽字,有一方簽字,交通事故認定也是有效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出現了交通事故之後,需要第一時間報警,警方會在現場進行勘察並且確定具體的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出具了責任認定書之後,需要由責任方簽字,但是事故認定書上是否情況和實際情況相符合,是需要當事人自行注意的,如果是不符合需要警方進行更正之後再簽字,避免後續出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