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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貸立案後抓人流程是怎樣辦理的

一、套路貸立案後抓人流程是怎樣辦理的

套路貸立案後抓人流程是怎樣辦理的

一是當獲取證據不夠充分時,可能對涉案人員先採取拘傳,這是最輕的一種強制措施,即強制到案接受訊問,其持續時間12小時。結束後可能放人,也可能被取保候審或者刑拘。二是當獲取證據充分時,就會直接抓人,即被取保候審或者刑拘。

二、對立案材料的審查需要怎樣辦理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已經接受的材料進行核對、調查的活動。其任務是正確認定有無犯罪事實的發生,應否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為正確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決定打下基礎。

為了做好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工作,一般採取下列步驟和方法:

(一)事實審查。審查事實,首先要審查有無事件發生,然後審查已經發生的事件是否屬於犯罪案件。如果屬於犯罪案件,還要審查對行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證據或證據線索審查。通常的做法有:向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或自首人進行詢問或訊問;向有關的單位或組織調閲與犯罪事實及犯罪嫌疑人有關的證據材料;必要時委託有關單位或組織對某些問題代為調查;

對特殊案件在緊急情況下可以採取必要的專門調查措施;對自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認真進行審查,認為證據不充分的,告知自訴人提出補充證據,在立案前法院一般不再進行調查。

在立案階段所進行的調查,其目的在於瞭解與犯罪有關的事實情況,應當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實的發生和應否追究刑事責任的範圍內進行,不能擴大範圍。

套路貸一旦確定立案後,由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案件的情況和證據進行調查,對於特殊案件的應採取必要的專門調查。保護涉案受害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案件案件資金不會外流,對案件犯罪人員進行審理和判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