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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原告撤訴被告還會判刑嗎?

一、刑事訴訟原告撤訴被告還會判刑嗎?

刑事訴訟原告撤訴被告還會判刑嗎?

不能。刑事案件是公訴案件。

原告如果撤訴,被告是否還會被判刑,應當根據具體情況。

公訴案件是檢察機關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訴訟的,即使被害人不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也不行。如果是自訴案件如果被害人撤訴,法律是允許的,也不會判刑。

公訴案件的訴訟權屬於國家,不屬於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訴機關非法不起訴的情況下,擁有補充訴訟權。

但是,加害人充分賠償被害人的損失是可以影響量刑的。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處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是可以適用緩刑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會影響量刑。法院法官可以酌情處緩刑。

公訴案件不是當事人説算就算了的,是由國家説了算,所謂國家就是指公訴機關(檢察院)説了算。

二、哪些刑事案件能到法院自訴

刑事案件,除了不訴不理的四個罪名(侮辱誹謗、虐待家庭成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侵佔他人財產)以外,其他犯罪都以公訴為原則,即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檢察院決定是否起訴。但有個別情況,被害人堅持要自己起訴的,法院也應當受理。

法院受理被害人自訴的案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行為只是侵犯了自訴人的個人利益。對侵犯國家利益、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的犯罪,個人不能起訴。

2、被告涉嫌的罪名屬於輕微犯罪,最高刑期在三年以下。有可能處三年以上徒刑的犯罪個人不能起訴。

3、起訴人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人有罪,不需要警方偵查。

4、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檢察院已經起訴或者準備起訴的,個人不能起訴。

被害人直接到法院自訴是公民的一種權利,法院應當尊重公民的這種權利。但自訴人認為被告人有罪,法院不一定就認定被告人有罪。

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可能會被另一個當事人用財產或其他的誘惑吸引,對方希望當事人不要再追究了,在利益的面前很多人的原則也發生了改變,於是就想要將刑事案件撤訴下來,刑事案件的當事人也不能夠因為利益而放棄追究對方的責任。當事人想要對刑事案件撤訴又不能,此時是需要及時的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