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判決執行

探望權糾紛如何處理

探望權糾紛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探望權糾紛一般由夫妻自行協議處理。若雙方無法協議處理的,可以依法向有關組織申請調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案件後,應當依法予以裁判。裁判生效後,當事人即可申請執行,但只能依法對行為人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但是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八條
對於拒不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或者組織,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但是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