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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異議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一、執行異議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執行異議律師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執行異議律師收費標準是根據案件的標的額,還有就是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來進行確定。

1、對異議的提出,無論是由哪類主體、針對哪類事由提出,均不得收費。

2、不服法院對異議的裁定而採取救濟措施的,則分別下列情形是否收費:

(1)當事人、利害關係人申請上級法院複議的,不得收費。

(2)一個新的訴訟案件,無論對案外人還是原審當事人均應按規定收費。

(3)又分兩種情形而定是否收費:

①一般不收費;

②是因為發現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或是一審後未經上訴或一審調解結案而由原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則對原審當事人按規定收費。

二、執行異議立案後如何收費?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具體交納標準。

當事人在執行階段時,認為執行的結果會損害到自己的利益,就會提出執行異議之訴,執行異議的訴訟法院是不收費的。但是如果當事人聘請了律師來幫助自己爭取利益,那麼律師按照案件的標的額按比例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