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場住房官司需要多少錢
訴訟費是在起訴時候需要交給法院的。訴訟費由原告預交,官司結束以後由敗訴方承擔。就是説,交了訴訟費,如果官司贏了,法院會把訴訟費退還。
財產案件的案件受理費(即訴訟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按照上述標準,如果訴訟標的是200萬元的話,需要交納訴訟費22800元。如果困難,可以起訴時候申請緩交訴訟費;如果是簡易程序,減半收取訴訟費用,就是隻收11400元。
2、涉及財產關係的,依照爭議標的在規定的比例幅度內分段累計收費:
1萬元以下 500—1500元/件
1—10萬元(含10萬元) 4—5%
10—50萬元(含50萬元) 3—4%
50—100萬元(含100萬元) 2—3%
100—500萬元(含500萬元) 1—2%
5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 0.5—1%
1000萬元以上 0.5%
案情複雜或影響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標準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
如果按照這個標準收費,律師費大約在34100元到57000元之間收取。
根據涉及財產金額的不同,收取的比例也略有不同。針對於律師費,也會打死根據案件涉及財產的具體費用進行徵收,但是雙方可以進行協商,一般不能超過標準的三倍。
所以打一場住房官司事先一定要諮詢相關的專業人士把具體的費用瞭解清楚,在自己能承受的範圍內再去決定是否要打官司,當然實際生活中一般是自己有勝算的情況下才會去起訴,那麼就要準備好充分的證據材料來讓法院支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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