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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具體是怎樣的

一、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具體是怎樣的

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具體是怎樣的

1、當事人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由其監護人或是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需要提供有關代理資格的證明;

3、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最低生活保障金髮放證》。其中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民政部門或村民委員會出具,包括財產所有情況,即房屋、生活資料、儲蓄存款、有價證券等所有權情況證明;經濟收入情況,即個人工資和各種津貼收入、家庭成員收入,財產租賃收入證等;社會救濟情況,社會救濟證書或證明等;

4、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的有關材料:如合同、契約、協議等權利義務文件;與相關當事人的親屬關係文件;有關機關、部門發出的鑑定性、結論性文件;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和其他有關資料;

5、法律援助中心一般在收取材料後5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A、同意簽訂法律援助協議

B、不同意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有異議的可以向司法局申請重新審議,由司法局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二、法律援助的範圍

1、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7、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產品質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8、法律、法規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項。

不管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訴訟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都是要請律師辯護為自己維權的,有些案件是必須要辯護人,但是當事人的經濟條件又不是很好的情況下,可以向國家申請法律援助是屬於無償的。

標籤: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