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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決?

生活工作中遇到的糾紛,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那麼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決呢?我國民事案件分為一審、二審以及再審,在不同的階段,法律規定的時間不同,今天我們主要來看看民事糾紛一審要多久才會判決。

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決?

一、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決

在民事訴訟中,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是六個月審結,簡易程序的是三個月審結。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打官司要交些什麼錢

(一)法院的案件受理費: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如果按20000萬計,一審的案件受理費,你應當預交300元。如果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啟動二審程序時,按一審受理費預交。

(2)非財產案件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10-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3、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有爭議金額,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4、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至50元。

(二)案件律師代理費。

如果原告要聘請訴訟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師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費標準不一樣,但最低不會低於1000元。律師案件代理費也分為一審代理、二審代理和執行代理。

(三)訴訟過程中,相關申請事項的收費,如保全費等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人民法院按照相應的標準收取。

(四)勝訴後,被告及時履行判決,那麼,就不用申請執行程序。可以省去預交的執行費。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內容,那麼,就要涉及到執行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時,申請人也是要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交納相關費用。

(五)如果勝訴,最快當庭就可以拿到錢。否則,很難預計了。

民事訴訟一審階段,根據適用的程序不同所需要花費的時間也就不一樣,其中普通程序審理的是六個月審結,簡易程序的是三個月審結。以上就是本站小別針對“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決”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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