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註冊資本申請日期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增加註冊資本申請日期法律規定是什麼?
法律上沒有規定增加註冊資本的申請日期,目前註冊資本制度是認繳制度,也就是説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工商局不需要驗資報告,而且註冊資本大小和註冊資本認繳期限都是由股東自行約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就可以。所以,關於註冊資本認繳期限的規定就是股東自己約定。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提交材料: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託)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股東決議(應符合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比例,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5、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二、有限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程序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和第一百七十九條,“公司合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規定,可以知道,股東在增加公司註冊資本時,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增資程序是: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內容應當包括:增加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增加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註冊資本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8、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註冊資本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一般公司的各位股東認為現在公司各方面的能力可以增加註冊資本了的話,準備好專家註冊資本所需要的這些文件一併提交到工商局即可,申請日期的話,並不是以工商局審核通過的那一天為準的,應該是遞交材料的當天即視為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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