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證人出庭作證的條件是什麼
一、刑事訴訟證人出庭作證的條件是什麼?
(一)證人必須是自然人,並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
(二)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二、證人作證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第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四條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證人、鑑定人、被害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採取以下一項或者多項保護措施:
(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
(二)採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鑑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
(四)對人身和住宅採取專門性保護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證人、鑑定人、被害人認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請求予以保護。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依法採取保護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第六十五條 證人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應當給予補助。證人作證的補助列入司法機關業務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單位的證人作證,所在單位不得剋扣或者變相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三、刑事案件沒有口供可以定罪嗎?
刑事案件沒有口供可以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事實上,凡是知道案件具體情況的人都有出庭作證的義務,包括未成年人,但是證人證言是口供,所以人民法院也不可能僅憑證言去審理刑事案件,對於證人來講,證人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做假證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
民事糾紛開庭一次能做財產保全不?
一、民事糾紛開庭一次能做財產保全不?是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的。為了保障申請人的財產安全,申請法院對財產保全,是申請人的正當權利,在等待判決書期間,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
-
在我國民事訴訟狀通常是由什麼組成
一、在我國民事訴訟狀通常是由什麼組成民事起訴狀通常是由首部、正文、尾部組成。二、起訴流程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
-
掛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區別是什麼?
一、掛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區別是什麼?1、適用條件不同:掛失支付的適用條件是在票據喪失以後的一種救濟措施;而公示催告是票據喪失的權利人在票據喪失後申請法院宣告票據無效的措施。2、程序不同:(1)掛失止付程序:在票據喪失後,首先應當及時通知票據的付款人;然後按...
-
民事執行司法解釋有哪些?
民事執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採取法定的執行措施,強制義務人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裁定或其他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的活動。民事執行也稱民事強制執行或者強制執行,是指國家機關依債權人的申請,依據執行根據,運用國家強制力,強制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