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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欺詐消費者怎麼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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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欺詐消費者怎麼賠付?

不少人到景區遊玩時,都遇到過景區商品經營者價格欺詐行為,本來很便宜的東西卻賣出了高價。消費者在吃虧上當的同時,要學會正確的維權,可以到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要求經營者賠禮道歉,並進行賠付。那麼經營者欺詐消費者怎麼賠付?下面我們一起了解下這個知識。

一、經營者欺詐消費者怎麼賠付?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如果有欺詐行為,要對消費者進行3倍賠償,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新消法規定消費欺詐3倍賠償是獲賠的最低限度。從立法目的來看,法定懲罰性賠償僅是消費者獲得懲罰性賠償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費者獲得懲罰性賠償的最高限度。

二、經營者的欺詐行為包括哪些?

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欺詐消費者行為:

1、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4、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

5、以虛假的商品説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

7、採取僱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作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説明的;

9、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10、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11、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三、欺詐消費者會面臨哪些法律責任?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在,大家應該對經營者欺詐消費者怎麼賠付有了一定了解吧。按照消費者權益法規定,經營者有欺詐消費者行為的,要按照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三倍金額進行賠付,最低金額為500元。經營者提供的商品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還應該支付醫療費、誤工費、生活補助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