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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是否有權利不接待客人?

商家是否有權利不接待客人?
律師解析:商家有權利不接待客人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經營者在經營的過程中,是有權不賣給顧客的,交易是自願平等的,經營過程中不能存在強買或者強賣的行為。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商家拒絕接待,一般不違法。原則上商家是不能拒絕顧客消費的,但如果是為了大多數顧客安全的情形時,有權拒絕個別消費者消費。另外如果顧客與商家在價格上有分歧,商家是可以拒絕接待的。並且買賣是雙方意思自治的行為,任何一方都不得強買強賣,上述這些情況通常都不屬於違法行為
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國家採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