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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購外資企業購買產權是否包括房產?

併購外資企業購買產權是包括房產的。

併購外資企業購買產權是否包括房產?

《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

(一)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投資購買非自用房地產,應當追循商業存在的原則,按照外商投資房地產的有關規定,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經有關部門批准並辦理有關登記後方可按照核准的經營範圍從事相關業務。

(二)外商投資設立房地產企業,投資總額超過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投資總額的50%。投資總額低於1000萬美元的,註冊資本金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三)設立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有商務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批准設立和辦理註冊登記手續,頒發一年期《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到税務機關辦理税務登記。

(四)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的股份和項目轉讓,以及境外投資者併購內房地產企業,由商務主管等部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審批。投資者應提交履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的保證函,《國有土地許可證》,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變更備案證明,以及税務機關出具的相關納税證明材料。

(五)境外投資者通過股權轉讓其他方式併購的境內房地產企業,收購合資企業中方股權的,需妥善安置職工,處理銀行債務,並以自有資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金。對有不良記錄的境外投資者,不允許其在境內進行上述活動。

因此外資企業他的購買產權其實是包括房產的,也就是這個外資企業雖然他是外資,但是他也是可以在我國的規定範圍之內購買房屋產權的,不過房屋的產權雖然是歸屬於他的,但是房屋的土地的所有權依然是歸屬於國家的,而且外資企業想要購買房屋的產權還是需要經過一定程序的審批而且必須要有一定的資格,才可以進行購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