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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偽劣產品是商品嗎?

一、假冒偽劣產品是商品嗎?

假冒偽劣產品是商品嗎?

它們中有些雖然有使用價值,但是都一律不能算商品,因為他們不能像普通商品那樣正常交易,或者它們沒有包含社會必要勞動,它們即使含有少量勞動,但那不是一般意義的社會必要勞動,而是為了獲取非正當利益為了不等價交易而花費的勞動,它甚至可能是產生危害的一種勞動,因此它不能得到社會承認(即使交易發生,那是因為購買者不明真相,消費者是不會買假貨的),是沒有價值的。沒有價值的東西當然不是商品了。

《產品質量法》第五條規定:禁止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禁止偽造產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禁止在生產、銷售的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二、假冒偽劣產品的定義

1、假冒產品是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標識等從而使客户、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就是正版的產品。偽劣產品是指質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產品。不合格產品分兩類,一類叫處理品,另一類叫劣質品,所謂處理品是指產品質量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十四條規定的要求,但是產品不存在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尚有一定使用價值的產品。因此,處理品是可以銷售的,但是,銷售處理品必須明示“處理品”“等外品”“不合格品”或者“次品”等字樣,明確告知消費者,嚴禁以處理品冒充合格品欺騙消費者,這是基本的商業道德。此外,銷售處理品,應當按照價值規律和等價交換的原則,降價出售,另一類不合格品是劣質品。

2、劣質品是指產品質量不符合安全、衞生標準的要求,存在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或者失去了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的產品。比如,食品中細菌含量或者黃麴黴素含量超過標準規定的指標,像醬油、食油等商品,標準規定大腸桿菌含量每毫升不得超過30個,黃麴黴素每千克不得超過5微克。超過上述標準規定的食品,將會危害人體健康,因此,這些食品,就是劣質食品,銷售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不言而喻,劣質品必須嚴禁銷售,更不得以劣質品冒充合格品銷售。對於劣質品要在技術監督等有關執法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銷燬,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

假冒偽劣產品猶如過街老鼠,在嚴厲打擊下仍然不能杜絕。對於假冒偽劣產品是商品嗎這個問題想必大家已經沒有疑惑,為了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大家應齊心合力地址假冒偽劣產品,使其無法藏身。這樣才能避免消費者上當受騙。更多關於偽劣產品侵權的法律問題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標籤:商品 假冒偽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