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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偽劣產品是否不合格產品

不是的,假冒產品是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標識等從而使客户、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就是正版的產品。偽劣產品是指質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產品。不合格產品又叫處理品,是指產品質量不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的要求,但產品不存在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尚有一定使用價值的產品。但銷售處理品必須明示“處理品”“等外品”“不合格品”或者“次品”等字樣,明確告知消費者。

假冒偽劣產品是否不合格產品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