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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算侵犯別人的肖像權?

一、怎麼樣才算侵犯別人的肖像權?

怎麼樣才算侵犯別人的肖像權?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最新《民法典》只要未經肖像權人同意,對於他人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那麼都算是侵犯別人的肖像權;

肖像權與姓名權一樣,具有專有權,對於自己的肖像的佔有、使用和處分,只能歸公民本人所有,未經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權的行為,不在於以盈利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於不尊重公民對其肖像的專有權。因此,無論出於何種目的,將公民肖像予以複製、傳播、展覽等,都應徵得公民的同意,否則就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

二、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肖像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條 合理實施下列行為的,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

(一)為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在必要範圍內使用肖像權人已經公開的肖像;

(二)為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三)為依法履行職責,國家機關在必要範圍內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四)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五)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合法權益,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其他行為。

第一千零二十一條 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中關於肖像使用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作出有利於肖像權人的解釋。

第一千零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綜合上面所説的,肖像權是屬於個人的權利是可以由自己來進行使用或者是授權他人進行使用,但只要在沒有經自己同意的情況之下而使用此肖像作為商業的目的,那麼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他人的權益,那麼必定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標籤:侵犯 肖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