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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賠償金怎麼認定計算期限?

一、殘疾賠償金怎麼認定計算期限?

殘疾賠償金怎麼認定計算期限?

殘疾賠償金計算期限一般是認定為是20年,如果年齡超過了六十歲就需要按照超過部分減少,而超過七十五歲的公民就只能將期限直接減縮為五年。

具體規定如下:

1.計算期限一般20年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明確了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標準和計算期限。

2.60週歲以上的,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3.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殘疾賠償金的相關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5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豐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低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2、《工傷保險條例》

第33條第1項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34條第1項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35條第1項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第5項 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5頁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傷殘等級,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綜上所述,受到人傷的公民可能會因為傷勢太嚴重而最終落下了沒有辦法治療的殘疾,而期限作為主要的賠償因素會因為公民的年齡而出現不同的數字,但是殘疾受害者也不是説因此就不能得到與傷勢相等的賠償了,傷勢嚴重者自然也必須拿到匹配的物質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