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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及傷殘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方式的公式是怎麼樣的?

一、多及傷殘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方式的公式是怎麼樣的?

多及傷殘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方式的公式是怎麼樣的?

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係數×(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 ……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

其中“傷殘賠償總額”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居民(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以及不同年齡來計算確定,即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賠償責任係數”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責任方應承擔責任的比例,如對方全責則為100%。

“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是指在幾個傷殘等級中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

二、傷殘等級具體等級對應的傷殘賠償指數為:

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如兩個十級、一個九級,則其中最高等級為九級,九級的傷殘賠償指數為20%;又如一個五級、一個七級和一個九級,則其中最高等級為五級,五級的傷殘賠償指數為60%。這裏需要注意,根據上述的計算公式,在存在幾個傷殘等級的情況下只計算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其他的傷殘等級不再計算相應的傷殘賠償指數,而是按附加指數計算。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是指在有多個傷殘等級時,由於只計算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其他的傷殘等級不再計算相應的傷殘賠償指數,而是每增加一處傷殘按另外的賠償比例計算,該賠償比例是附加計算的,因此被稱為傷殘賠償附加指數。用百分比表示,傷殘賠償附加指數Ia取值範圍為:0≤Ia≤10%,也就是説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必須小於10%。存在一級傷殘時,其他等級被吸收,不計算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和傷殘賠償指數不同。對傷殘賠償指數上述標準有明確規定,不同傷殘等級都有對應比例(指數)。而對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則沒有具體規定,不同傷殘等級沒有對應比例(指數)。所以對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是在取值範圍內(0≤Ia≤10%)由法官自由裁量;有的是五級以下一個固定值,五級以上一個固定值。Ia的合理取值應為:二級為10%,三級為9%,四級為8%,五級為7%,六級為6%,七級為5%,八級為4%,九級為3%,十級為2%。

綜合上面所説的,在發生了事故之後如果受害者的身體達到了多個地方殘疾,那麼作為肇事方就要給予相應的賠償,因此,我國也是專門制定出了相應的公式,在進行計算的時候按照公式來進行賠償,這樣才能算此賠償是屬於公平、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