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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報關手續是怎麼樣的?

一、進口報關手續是怎麼樣的?

進口報關手續是怎麼樣的?

1、接貨:進口商或國外公司以電話或傳真通知貨代貨物即將入關,並提交清關文件。委託人應當向貨運代理提供所委託報關事項的真實情況。

2、報關:報關員在接到清關文件後先行審核,審核無誤後交由海關進行清關。

3、出税:在海關審核無誤後,將會自動打出一份進口關税税單和增值税税單,由客户直接交納税金,或由貨運代理代墊税金。進口轉關貨物,按貨物運抵指運地海關之日的匯率和税率徵税。

4、查驗:税金交納後等待海關的進一步指示。海關如需查驗貨物,則由報關員和海關官員共同檢驗,查驗合格後,貨物方可放行。

5、送貨:根據進口商的要求,貨運代理可派車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

6、成本核算:在此票貨物順利清關並安全抵達進口商指定地點後,進行後期成本核算。

7、貨運代理進口報關發生的費用如下:運輸費、報關費、代墊税金、操作費、倉儲費等。

8、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時,原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以及保險公司證明、承運人溢裝、漏卸的證明等有關材料。原出口貨物海關已出具出口退税報關單的,應交回原出口退税報關單或《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税證明》,海關核實無誤後,驗放有關貨物進境。

二、進口報關的單證

進口商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交以下單證:

1、進口貨物報關單

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税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後需國內退税的,應另填一份退税專用報關單。

2、貨物發票

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進口委託國內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後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進口報關時可准予免交。

3、提貨單

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後,在正本貨運單上籤章放行退還報關員,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貨物裝箱單,其份數同發票

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5、如果進口商委託報關而非親自報關

須附有報關委託書、報檢驗委託書。

6、必要證件

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瀕危物種證明、非疫情產地證明等。

7、其它有關單證

包括:

(1)經海關批准准予減税、免税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税證明,北京地區的外資企業需另交驗海關核發的進口設備清單;

(2)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綜合上面所説的,進口報關一般就是海關入境手續的必要程序之一,同時需要有相關的手續,不同的階段所要存現出來的材料就會不一樣,只有被審無誤了之後,才能進行隨意進去,所以,在處理的時候都是會按法律規定的條款來,這樣才能更好的辦理。

標籤:手續 報關 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