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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户口遷移手續流程具體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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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户口遷移如果是本省居民本省居民遷移的需要到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的分局辦證中心填寫遷移審判表格,然後等待審核,審核通過之後就可以到辦理落户手續了,一般在三個工作日可以辦完。來瓊務工經商人員積分落户的手續流程就一點不同,具體的情況如下:

海口市户口遷移手續流程具體是怎樣的?

(一)、本省居民落户海口

規定:本省户籍的居民,凡是在海口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且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5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户口。

準備材料:申請人需提供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年限證明材料。

辦理程序:

1、到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的分局辦證中心(開發區分局治安大隊),填寫《居民户口遷移審批表》。

2、提交給辦證中心(開發區分局治安大隊)的民警受理,審核,呈報值班領導審批,簽發《准予遷入證明》。(備註:屬農村派出所轄區的,辦證中心(開發區分局治安大隊)將審批材料轉給派出所,由派出所辦理落户手續。)

落户時間:一般情況下3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來瓊務工經商人員積分落户

規定:在來瓊務工經商且已辦理《居住證》或者《暫住證》的省外人員中實施積分落户制度。凡是省外來瓊務工經商人員現在海口工作、居住、生活,積分達到80分落户分值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到轄區派出所申請登記海口常住户口。

準備材料:就業年限、繳納城鎮社會保險、連續居住時間、住房、居民户口簿、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

辦理程序:

1、申請人持材料到擬落户地轄區公安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請,填寫《居民積分落户審批表》。

2、民警受理核准,交給社區民警調查。

3、民警在調查中初步審核,核准申請人的基礎指標分值和加分指標分值兩項積分達到80的,可在《居民積分落户審批表》簽署調查意見。

4、提交所長審核。

5、上報辦證中心和海口市公安局分別複核和審批。

6、對於基礎分數加獎勵分數減去扣分分數達到80分的,在互聯網公安入門網站公佈其落户分值。

7、辦證中心(開發區分局治安大隊)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簽發《准予遷入證明》。(備註:屬農村派出所轄區的,辦證中心(開發區分局治安大隊)將審批材料轉給派出所,由派出所辦理落户手續。)

注:如積分未達到80分的,申請人將得到民警的告知,並被退回申請材料。

落户時間:全程一般21個工作日內辦結。

海口市本省居民户口遷移手續辦理比較容易而且便捷,先是到辦證中心申請,然後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就可以遷户了;非本省的採取積分落户方式的遷移户口辦理的手續相對複雜,符合條件的可以到需要落户地區的派出所申請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