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生育權可以要求進行精神損害賠償嗎
一、侵害配偶生育權可以要求進行精神損害賠償嗎?
不能,配偶雙方並不存在生育權這一權利,所以更不用説根據侵害配偶生育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離婚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人心理狀態不同,對受害人產生的精神損害程度亦不同。一般來説,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侵害使受害人產生的怨恨深,精神損害嚴重;一般或輕微過失對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則相對要輕,而且也易於撫平。正因為如此,在確定精神損失費的數額時,必須將侵害人的主觀過錯作為重要的參考因素。
2、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包括侵害手段、場合、行為方式、持續的時間,等等。如侵權行為動機卑劣,手段殘忍,持續時間長等給受害人造成的傷害就重。侵權情節不同,反映出侵權人主觀惡性程度和社會危害性的大小,使之成為確定精神損失費多少的另一重要因素。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侵權行為造成的後果千差萬別。在有些情況下,儘管侵權情節較為嚴重,但由此造成的後果卻相當輕微,由法院責令侵權人賠禮道歉即可消除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而對於那些毀人容貌,使人喪失視覺、聽覺等器官功能或致人死亡者,其給受害人帶來的精神損害就難以撫平,因此,在確定精神損失費數額時,不能無視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及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一般來説,以營利為目的侵害他人人格權者,行為人往往從侵權行為中獲有利益,具有較好的賠償能力。因此,對於這類侵權行為,根據其獲利情況而增大賠償金額,有利於從經濟上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處,更好地慰撫受害者。在其他情況下,則要考察行為人的經濟狀況,經濟狀況良好,可以適當判令多陪;反之則酌情予以減少。
5、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響。法律制度離不開其所處的社會物質環境。人總是生活在具體的物質環境之中的經濟人,所處環境不同,所需經濟條件也不同。身處經濟發達地區,由於消費觀念、價格水平比一般地區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損失費的數額應當相應提高,否則,難以體現精神損害賠償的慰撫與懲戒功能。
綜上所述,一般來説如果是因為對方不要孩子,所以就讓對方支付自己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話,法院是肯定不會支持的,如果所謂的侵害生育權是在女方懷孕了的情況下,男方故意讓女方流產的,這就不是賠償經濟損失了,這種行為很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
人身傷害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有哪些?
一、人身傷害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有哪些?根據《民法通則》第139條的規定,訴訟時效的中止是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暫時停止訴訟時效期間計算的制度。中止訴訟時效期間的事由有:1、天災、戰爭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2...
-
一宅兩户拆遷怎麼賠償?
一、一宅兩户拆遷怎麼賠償?一宅兩户拆遷兩户進行補償。具體補償範圍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
河南省殘疾賠償金辦法怎麼規定的?
河南省殘疾賠償金辦法怎麼規定的?河南省發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元/年;農...
-
違約精神損害賠償的司法權衡是怎樣的?
審判實務中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予以把握:1、分清合同性質、類別適用違約精神損害的合同類型主要是消費合同、服務合同,合同主要涉及人身,因違約導致相對人人身權遭受重大損害,因人身所受傷害帶來心靈上的創傷或精神上的痛苦,具體總結如下:①人身權利受損產生的精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