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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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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

有的人會在婚姻關係期間作出出軌的行為,這其實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婚外情。這樣的行為是對夫妻感情的破壞,嚴重影響了家庭和諧。而要是一方就對方出軌提出離婚的,此時出軌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出軌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

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要求賠償需要有法律依據,我們知道,當一個人發現自己的配偶與他人發生兩性關係時,精神一定會受到很大的打擊。然而在我國《民法典》裏,只明確規定對於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無過錯方可以要求精神賠償。而這裏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有特定定義的,而不是指與他人發生兩性關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由此可知,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單純以出軌為由申請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

二、離婚損害賠償如何成立

離婚損害賠償的成立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否則無過錯方無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1、夫妻一方對離婚具有主觀上、行為上的過錯。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主觀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過錯,而且該“過錯”必須是導致離婚的過錯。實施破壞婚姻家庭關係的違法行為必須是配偶一方有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

2、一方的行為具有違法性。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客觀行為要件,即過錯方的行為違反了《民法典》的規定或婚姻契約對婚姻義務的要求,如違反了夫妻的忠實義務,相互扶養義務等。

3、受害人無過錯。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受害人要件,即請求損害賠償的受害人必須沒有主觀過錯。

4、請求權人有損害事實。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客觀後果要件,即享有請求權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具有損害事實,包括財產損害與精神損害。

5、過錯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係。這是離婚損害賠償的因果關係要件,即過錯一方的違法行為與無過錯一方的損害事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離婚賠償必須是在配偶一方和第三者的破壞婚姻家庭關係行為直接導致離婚這一最終後果,才能實施。

行文至此,我們瞭解到,離婚的時候要想同時獲得損害賠償的話,則需要滿足法律規定的過錯情形才可以,而單純的出軌行為,其實並不屬於法定過錯情形,因此出軌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這就是不行的。除非有證據證明出軌構成了重婚或與他人同居。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河南律師!

標籤:損害賠償 出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