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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的賠償額的計算是怎樣的?

一、侵犯著作權的賠償額的計算是怎樣的?

侵犯著作權的賠償額的計算是怎樣的?

侵犯著作權的賠償額的計算可以通過舉證自己的損失來進行處理,當事人之間可以以民事糾紛的協商方式處理,也可以起訴到法院判決處理。當侵權人存在過錯時,且給著作權人造成損失的,此時侵權人就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如果著作人的實際損失可以確定的,侵權人就應當按照實際損失賠償著作人。第二個層次、如果著作權人的實際損失不能確定,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賠償。如果著作權人的實際損失不能確定,且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也不能確定的,則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判決侵權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上述確定的賠償標準是單純就侵犯著作權人的財產性利益而確定的,侵權人還可以主張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相關費用。

二、《民法典》對於侵權賠償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條 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條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 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 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 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條 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對於有關侵犯著作權的具體賠償額計算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特別是不同的侵權行為所認定的賠償情況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