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的認定是怎樣的,侵害著作權的種類有哪些?
對某個侵權行為進行認定的時候,都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要是不符合這些條件,那麼就不能被認定為相應的侵權行為。那麼對於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來講,該如何進行認定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侵犯著作權的認定是怎樣的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沒有徵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
這種侵權行為既可能是對他人的著作人身權造成了損害,也可能對他人的著作財產權造成損害,還可能同時損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如非法複製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財產權,而假冒他人作品,則往往同時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
至於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權的作品,或者是已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時不存在侵權問題。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故意的;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
區分過錯的形式,在確定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時有一定的意義。一般説來,故意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重於過失侵權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侵害著作權的種類有哪些?
1、直接侵權未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以任何方式複製、出版、發行、改編、翻譯、廣播、表演、展出、攝製電影等行為,均構成對著作權的直接侵權。這種侵權行為是主要打擊的對象。
2、間接侵權是指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是他人侵權行為的繼續,從而構成間接侵權;或某人須對他人的行為負一定責任,而他自己並沒有直接從事任何侵權的行為。
3、違約侵權這種侵權行為主要發生在著作權轉讓及著作權許可活動中,如著作權受讓人或被許可人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超出轉讓協議或許可協議的約定使用著作權。這種行為既構成違約又構成侵權。這種情況在計算機軟件轉讓與許可使用中發生比較多。
4、部分侵權侵權行為人不是全部複製、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權使用他人的作品。
部分侵權行為發生最為廣泛,現實生活中書商編輯大型工具書基本上用的就是這種方法,從各種書籍上大幅摘抄,編輯成工具書。由於部分侵權行為處於侵權與“合理使用”的模糊邊際,很容易被人惡意利用,在訴訟實務中要認定是否是侵權行為有一定的難度。
在對著作權侵權作出認定時,需要有侵權行為、行為人主觀有過錯、因行為人的行為對他人的著作權利造成了損害。現實中,也有許多侵害著作權的行為,這些本站小編都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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