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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侮辱誹謗罪有哪些處罰?

犯侮辱誹謗罪有哪些處罰?

一、犯侮辱誹謗罪有哪些處罰?

1、犯侮辱罪、誹謗罪的處罰如下: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通過信息網絡犯侮辱罪、誹謗罪,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認定誹謗罪要注意什麼?

(一)誹謗罪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

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

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

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而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必須侷限於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二)民事性質的名譽侵權行為,不僅在違法程度上輕於誹謗犯罪行為以及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

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而在名譽侵權行為中,法人、團體、組織可以成為受害者。如:散佈虛假消息,誣説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目的是以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

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誣告陷害罪侵犯有是他人的人身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這種犯罪是行為人企圖假借司法機關實現其誣陷無辜的目的。此犯罪不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使無辜者的名譽受到損害,而且可能導致錯捕、錯判,甚至錯殺的嚴重後果,造成冤案、假案、錯案,干擾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任何人都不得公然侮辱他人,也不得實施因為嫉妒等的原因,就捏造、並散播那些可能會損害到他人個人名譽的謠言。若是被侮辱者、或者是被誹謗者,有證據證明他人的侮辱行為、誹謗行為,已經涉嫌犯罪,可以帶着這些相關證據,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