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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誹謗罪的法條依據是什麼?

一、侮辱誹謗罪的法條依據是什麼?

侮辱誹謗罪的法條依據是什麼?

在《刑法》第246條中有關於侮辱誹謗罪的相關規定,對侮辱誹謗罪規定的判刑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相應的犯罪情節,較輕的量刑標準還有拘役、管制。一般侮辱誹謗罪是自訴案件,侮辱誹謗的對象是國家集體的除外。

涉嫌侮辱誹謗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侮辱誹謗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1、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2、有明確的被告人;

3、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4、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5、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三、涉嫌侮辱誹謗罪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四、侮辱誹謗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類型?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侮辱誹謗罪的界限是有規定的,想要控告別人首先就要有關侮辱誹謗的法律依據的相關知識,如果對此有一定的瞭解,那麼奮起維護自己的權益時也就有了有力的合法武器,從而合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