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侵犯姓名權,侵犯姓名權怎麼賠償
現實中冒用自然人身份升學,侵犯自然人姓名權、身份權的案件屢有發生。而姓名權作為一種人格權當然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實踐中,哪些行為侵犯姓名權呢?此時既然對他人的姓名權構成了侵權,就要做出相應的賠償,這個侵犯姓名權又該怎麼賠償呢?看看下文就知道了。
一、哪些行為侵犯姓名權
姓名權屬於具體人格權,指自然人享有的決定、變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權利。姓名包括登記於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藝名、筆名等非正式姓名。現實生活中,侵犯姓名權的行為一般有以下幾種,分別是: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盜用和冒用姓名的區別:盜用主要指盜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盜用B的姓名,向C説自己是B的好友,騙取C的信任從而獲得某種利益。冒用則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説自己就是B,進行欺騙從而獲得某種利益。
姓名權侵害主要表現在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如發現上述情形,權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害等。
二、侵犯姓名權怎麼賠償?
姓名權的損害是一種非財產的損害,它以精神損害為內容而沒有直接的財產內容,因為它體現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財產利益。姓名權雖無財產內容,但與權利主體的財產權有一定的聯繫,可以間接地導致姓名權主體的財產損害。根據最高法院關於確定民事精神責任的司法解釋,姓名權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户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對於侵犯姓名權問題,第一要注意哪些行為才能構成侵犯,第二則要注意賠償問題。此時還要注意證據的收集,否則的話法院是不會支持你的主張。若你還是不清楚哪些行為侵犯姓名權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臨汾律師。
-
民法典中追索侵權賠償有哪些範圍,侵權行為的分類
一、民法典中追索侵權賠償有哪些範圍民法典規定,侵權行為追索賠償的範圍,依據侵害的民事權益而定。如果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
-
打球受傷醫療費誰承擔?
一、打球受傷醫療費誰承擔籃球運動本身即具有羣體性、對抗性及一定的人身危險性,易發生人身損害後果,各參與者均處於該潛在風險中,既是風險的製造者,也是風險的承擔者。打籃球意外受傷的,誰承擔醫療費承擔應視情況而定。籃球屬於具有高度身體對抗性的體育運動,有一定...
-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補償協議書需要當事人簽字嗎?
一、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補償協議書需要當事人簽字嗎需要;協議是合同的一種,需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成立並生效。不簽字是缺乏對方同意的證據證明而已,要是有其他證據表明對方當事人認可是可以證明協議成立的。但是舉證很難,所以一般需要對方白紙黑字的簽字,這是...
-
精神損失費賠償要求多少是合理的?
一、精神損失費賠償要求多少合理?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精神損害賠償是權利主體因其人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