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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誹謗罪網上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侮辱誹謗罪網上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侮辱誹謗罪網上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在網絡上侮辱誹謗他人要負法律責任。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誹謗信息被轉發超500次可判刑,行為人不明知而發佈轉發的不構成誹謗罪在網絡辱罵恐嚇他人屬於尋釁滋事罪有償刪帖可被追究刑責,舉報部分內容失實但非故意不屬誹謗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犯罪,為其提供資金、場所、技術支持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在互聯網上侮辱誹謗公司,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我國的法律規定我國的公民享有名譽權,而且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不可以隨意侮辱、誹謗等損害公民的名譽。受害人有權讓侵權人停止侵害,並且恢復受害人的名譽。

二、互聯網侮辱誹謗他人的處罰

誹謗、侮辱他人的,可以報警,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如罰款、拘留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4、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在近年來實施侵權行為的現象是比較普遍的,要是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的,誹謗罪是自訴的案件,此時是需要侮辱誹謗的受害人收集向的證據到法院提起自訴的,可以找一個專業的律師幫助自己,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