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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案例應如何進行處理

安全在我國的各行各業都有着嚴格的要求,我國的相關勞動部門也對相應的生產安全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在發生這類案例時要積極的進行補救,預防這類事件再次發生。下面小編就安全教育案例應如何進行處理,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解答。

安全教育案例應如何進行處理

這是一起由於違反施工方案,現場安全管理工作缺失而引起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的發生暴露出施工單位以包代管,監理單位不認真履行職責等問題。我們應從事故中吸取教訓。

一、事故簡介

2007年5月30日,安徽省合肥市某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邊坡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約160萬元。該排水工程造價約400萬元,溝槽深度約7m,上部寬7m,溝底寬1.45m。事發當日在澆注溝槽混凝土墊層作業中,東側邊坡發生坍塌,將1名工人掩埋。正在附近作業的其餘7名施工人員立即下到溝槽底部,從南、東、北三個方向圍成半月形扒土施救,並用挖掘機將塌落的大塊土清出,然後用挖掘機鬥抵住東側溝壁,保護溝槽底部的救援人員。經過約半個小時的救援,被埋人員的雙腿已露出。此時,挖掘機司機發現溝槽東側邊坡又開始掉土,立即向溝底的人喊叫,溝底的人聽到後,立即向南撤離,但仍有6人被塌落的土方掩埋。根據事故調查和責任認定,對有關責任方做出以下處理:施工單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等4名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施工單位董事長、施工帶班班長、監理單位法人等13名責任人分別受到罰款、吊銷執業資格證書、記過等行政處罰;施工、監理等單位受到相應經濟處罰。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溝槽開挖未按施工方案確定的比例放坡(方案要求1:0.67,實際放坡僅為1:0.4),同時在邊坡臨邊堆土加大了邊坡荷載,且沒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導致溝槽邊坡土方坍塌。

2、間接原因

(1)施工單位以包代管,未按規定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人員缺乏土方施工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

(2)監理單位不具備承擔市政工程監理的資質,違規承攬業務並安排不具備執業資格的監理人員從事監理活動。

(3)施工、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違規行為未及時發現並予以制止,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未督促整改。

(4)未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第一次邊坡坍塌將1人掩埋後盲目施救,發生二次塌方導致死亡人數的增加。

三、事故教訓

1、以包代管,終釀慘案。這是一項典型的以包代管工程。施工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應加強安全管理,做好日常的各項安全和技術管理工作,加強土方邊坡的定點監測、提前發現事故險兆。

2、深度超過5m的溝槽,施工前應組織專家論證,並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放坡,執行溝槽邊1m內禁止堆土的規定。

3、監測不力,救援不及時。加強對溝槽施工邊坡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施工單位應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當發生緊急情況時,應按照預案在統一指揮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搶險。

安全教育案例應如何進行處理,這類事件在發生後,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應積極組織人員對這類時間進行搶救,必滿發生類似的事件再次傷人。對相關產生的原因和責任進行排查,確保這類事件不再發生,為今後的安全生產做保障。

標籤:案例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