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其他侵權

2024年貴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多少

2024年貴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貴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多少?

貴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並不是固定的,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需要根據造成的損傷程度確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計算依據如下: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8、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9、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貴州人身損害賠償爭議開庭後中止審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貴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需要根據給受害人造成的損傷程度及實際財產損失計算,人身損害程度跟賠償標準及賠償項目都有關係,比如造成受害人殘疾,殘疾賠償金取決於傷殘等級以及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殘疾輔助器具費一般是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賠償的。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