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未成年人侵權責任由誰來進行承擔?
一、《民法總則》未成年人侵權責任由誰來進行承擔?
《民法總則》已經廢止,相關規定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執行;
《民法典》規定未成年人的侵權責任由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承擔。監護人已履行監護責任,即使監護人沒有過錯,未成年人仍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仍應賠償。未成年人以其自身財產足以賠償的,自己承擔,否則由其監護人承擔補足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二、侵權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權人對於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正在進行的或繼續之中的侵權行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終止,它可以適用於各種侵權行為,只要這種違法行為正在進行之中或在延續的情形下;
(2)排除妨礙
排除妨礙是由侵權人解除因其行為引起的妨礙他人正常行使權利和實現利益的客觀事實狀態,這種方式主要適用於物權,特別是相鄰權受到侵害的場合;
(3)消除危險
危險是對將來的、有造成侵權損害後果可能的事實和狀態而言的,處在此種狀態中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要求侵權人予以消除。
(4)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侵權人將其非法佔有的或管理的財產轉移給被侵權人。一般而言,有權請求返還財產的是財產的所有人;同時該財產必須還存在,如果不復存在,只得賠償損失或承擔其他責任;如果侵權人將該財產轉讓給第三人的,還要看第三人在受讓財產時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如果符合,為第三人利益及整個交易安全考慮,也不得請求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恢復原狀主要適用於財產損害的場合,它是請求侵權人恢復到物原來的狀態。請求恢復原狀需具有兩個條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損害的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該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必要。
(6)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最常見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它不僅可能適用於侵害財產權益的場合,也可以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損失的範圍不僅包括積極損失還包括消極損失,賠償損失一般以實際損害為限。
(7)賠禮道歉
賠禮道歉是侵權人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被侵權人承認錯誤、表示歉意,它主要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
(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是指侵權人在不良影響所及的範圍內消除對被侵權人的不利後果;恢復名譽是指侵權人在其造成損害所及的範圍內恢復被侵權人的名譽於其未曾受損的狀態。它們通常只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況。
綜合上面所説的,侵權責任是由侵權方來進行承擔,但如果侵權人是屬於未成年人,那麼對於承擔者就是需要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除非有證據來證明未成年人沒有過錯才不會承擔,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
財產受損害但可以用如何賠償,財產損害賠償範圍
一、財產受損害但可以用如何賠償損害財產後,財產可以繼續使用的,賠償數額依據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財產損失計算方式】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
名譽權糾紛如何證明侵權行為地,侵犯名譽權的表現
一、名譽權糾紛如何證明侵權行為地名譽侵權產生糾紛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如果是網絡侵權的,侵權地一般是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四條民事訴...
-
拖欠運費什麼時候起訴怎麼樣起訴
一、拖欠運費什麼時候起訴怎麼樣起訴拖欠運費要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三年內起訴。起訴流程如下: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2、立案審查。3、開庭審理。4、宣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
傷殘鑑定費用是由誰支付
一、傷殘鑑定費用是由誰支付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當然應當包括承擔工傷職工傷殘鑑定的費用,初次傷殘鑑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鑑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鑑定人的差旅費等。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