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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原則及方式

侵權責任原則及方式

每個人都有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可能是人身權利,也可能是財產權利,這些權利其他人是不可以侵犯,但實踐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侵權行為,如盜竊、無意損害等,遇到侵權行為不要選擇忍讓,要選擇通過侵權法規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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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侵權責任有哪些方式

【為您推薦】新安縣律師沈丘縣律師灌南縣律師凌源市律師鹽都區律師宜賓縣律師武岡市律師對於侵害他人的民事權益的行為,例如侵犯他人的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那麼具體來説承擔侵權責任有哪些方式?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一、承擔侵權責任有哪些方式1、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包括:(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賠償損失;(7)賠禮道歉;(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2、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二、如何承擔侵權責任1、侵犯人身:(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2)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3)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單位,該單位分立、合併的,承繼權利的單位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侵權人已支付該費用的除外。2、侵犯財產:(1)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2)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3、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4、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所以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追回損失,被侵權人最好請專業律師幫忙,積極向侵權人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