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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要如何賠償?

誹謗罪要如何賠償?

故意捏造事實散佈虛構的事實的行為,我們稱之為誹謗。誹謗他人的行為在法律上被規定為誹謗罪,屬於自訴類型的一種犯罪行為,也就是不告不理。誹謗他人不但是違反犯罪的行為,更是有違道德的行為,嚴重的承擔刑事責任之餘,還需承擔賠償責任。誹謗罪要如何賠償?請參考下文。

一、誹謗罪的刑事處罰

1、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2、《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二、誹謗罪要如何賠償?

因誹謗罪賠償 ,誹謗行為引起的民事賠償責任,主要是指的精神賠償。但對於精神賠償,全國沒有確定的的標準與數額,主要由法官根據一定的原則、參考多種因素確定。

(一)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原則

1、補充適用原則。此相當於"精神撫慰原則"。對於精神損害,首先應適用非金錢賠償的方式,在非金錢的賠償方式不能對受害人充分保護和對侵權人制裁的情況下,補充的使用金錢賠償方式,對於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撫慰和補償。

2、公平適用原則。有的稱之為公平原則或者公平合理原則。適用金錢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一方面考慮金錢賠償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讓侵權人能夠因為侵權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從實際情況出發,給受害人適當的賠償,以彌補其受到的精神損失,也即不讓其吃虧。

(二)精神損失費的賠償

當事人可以向對方索要精神損失費,具體數額沒有相關法律依據,費用會根據具體情形進行判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誹謗罪作為一種侵犯名譽的犯罪類型,當事人不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通常還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其賠償的原則遵循的是,補充適用原則以及公平適用原則,通常來説,受害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失賠償,至於賠償的標準如何,參照當地的賠償標準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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