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名譽毀謗

侮辱罪法條有哪些?

侮辱罪法條有哪些?

侮辱罪是對公民的名譽權進行侵害,刑法對於侮辱罪進行了規定,包括侮辱罪的定義,犯罪主體以及量刑規範。那麼侮辱罪法條有哪些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對您解決相關的問題有所幫助。

一、侮辱罪的法條有哪些?

1、刑法條文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第九十八條本法所稱告訴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

2、相關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年12月28日)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利用互聯網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3、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分別以侮辱罪或者誹謗罪定罪處罰。

一 構成侮辱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侮辱他人的行為。行為的主要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這裏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如果行為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為,則應以傷害罪論處。

2、採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眾出醜,難以忍受,如口頭散佈被害人的生活隱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隱私,詆譭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二)侮辱行為必須公然進行。所謂“公然”侮辱,是指當着第三者甚至眾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聽到、看到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

(三)侮辱對象必須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但必須是具體的,可以確認的。在大庭廣眾之中進行無特定對象的謾罵,不構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為本罪的侮辱對象,但如果行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實際上是侮辱死者家屬的,則應認定為侮辱罪。

(四)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還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本罪。雖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但不屬於情節嚴重,只屬於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手段惡劣,後果嚴重等情形。

綜上,侮辱罪法條包括了刑法以及司法解釋等等的內容,除此之外,小編在上文還為您整理了構成侮辱罪的四種情形,希望幫助您認識侮辱罪的構成。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任何疑問的話,您可以聯繫本站的專業律師,我們的律師將會竭盡全力為您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標籤:法條 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