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超市摔倒死亡可否索賠超市索賠有哪些依據
這需要根據具體情形而言,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滑倒了,那麼就和超市沒什麼關係。但如果是確實有超市的原因(比如超市剛拖完地、地上有水等)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的規定,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侵權責任。
承擔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賠償責任,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1)行為人實施了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
(2)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相對人受到人身損害。老人在超市購物時,如果由於超市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導致當事人滑倒受傷。
(3)受害人的人身損害事實與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具有因果關係。
(4)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行為的行為人具有過錯。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羣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
在醫院住院期間摔傷會咋樣賠償
律師解析:1、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説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説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
-
公共安全四個保衞戰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
-
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
-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構成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