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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高空墜物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高空墜物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高空墜物判刑的標準:過失造成高空墜物,如果造成他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構成犯罪。造成財物損失的,則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民法典》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二、高空墜物難以確定責任人怎麼處理

高空墜物難以確定責任人的,作為受害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權,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法院會利用舉證責任制度對可能進行高空墜物的人來進行相應的審判然後做出相應的結果。

根據《民法典》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也就是説,如果找不到確定的侵權人,高空墜物無法確定責任人可以由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現實中要求全部使用建築物的人承擔補償責任,通常會遭受謾罵與騷擾,即使最終勝訴也可能執行難度大,加上先行該法規爭議較大,所以在處理該問題的時候建議能找個高空拋物傷人專業的律師諮詢一下,商量下該如何應對。

舉證責任,我國民法規定,一般侵權行為的舉證責任都由原告承擔,也就是通常所説的"誰主張,誰舉證",即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舉證不能或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其主張的,當事人要承擔敗訴的法律後果。只有某些特殊侵權行為才存在"舉證責任倒置"(即由被告舉證)的情形。

因此高空拋物的量刑標準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處理,因為不同的情況其處罰標準也是不一樣的,有的時候高空拋物並不會造成人員損傷,有的時候高空拋物會造成人死亡,所以這兩種情況就可以形成鮮明的對比,所以在實際生活中我們要從根源上去避免這個問題,做好相關的準備預防工作是前提。

標籤:量刑 高空 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