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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該什麼部門管?

高空墜物該什麼部門管?

高空墜物該什麼部門管?

高空墜物是由城鄉建委、縣規劃局和縣材政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管理的。如有發現高空拋物可以向公安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投訴。我國相關法律有明確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高樓墜物傷害案件應適用該條規定,屬於特殊侵權的民事糾紛案件,其責任人是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因此應將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列為被告。司法實踐中,在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明確的情形下是好解決的,也不會發生爭議;但如果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無法確定,本條適用上就遇到了困難。

所以通過上述的內容我們瞭解到了高空墜物的監管部門,以及相關的法律對應高空墜物的規定,因此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需要提高自身的防範意識,避免發生高空墜物的風險同時也要注意周圍是否存在有高空墜物的可能條件,如果有需要及時向相關部分反饋。這樣才能讓我們的生活的環境更安全,同時避免掉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減少高空墜物給我們帶來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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