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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學校打架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孩子在學校打架這一現象並不少見,那麼,如果孩子在學校打架受傷學校有責任嗎?孩子在學校打架受傷學校是否有責任要取決於學校是否有盡到應有的責任,如果學校沒有盡到監護管理的責任的話,需要對參與打架鬥毆後受傷的孩子負起責任。

孩子在學校打架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孩子在學校打架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未成年人在學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學校是否承擔責任要看它有沒盡到監護管理的職責。

法律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孩子在學校打架受傷學校有責任嗎,如果學校在執行器監督管理的職責的時候有所疏漏,從而沒有對學校的學生參與打架鬥毆的事件沒有做到很好的監管,從而導致學生參與打架鬥毆並且有學生受傷的話,在這種情況下,學校當然應該負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