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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逃税最高判幾年?

一、偷税漏税逃税最高判幾年?

偷税漏税逃税最高判幾年?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疑似逃避繳納税款的行為應由税務機關進行稽查,納税人經税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若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税款,則要追究行政責任,罰款最高可罰應扣税款的五倍。若涉嫌犯罪的,則需要移送公安機關,查證之後將移交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二、是不是偷税漏税犯罪都會被判刑?

並不是所有涉嫌犯罪的逃避繳納税款行為都要追究刑事責任。按照刑法規定,納税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税犯罪的,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這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前置程序,按照罪刑法定原則,雖然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此種行為依然構成犯罪。

三、逃税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 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税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 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 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綜上所述,偷税逃税行為是違反税法規定的,個人或者企業存在這樣行為,被税務機關查處後,如果能夠在規定時間內補繳税款和罰款,可以免於刑責。而拒絕繳納的話,金額較大會構成犯罪,法院根據犯罪情節量刑,這種犯罪的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七年。

標籤:逃税 偷税漏税